颜色基本原理及色差仪介绍

人们对物体颜色的感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,它是反射光线透射在视网膜,对色觉细胞刺激后形成的生理感觉。为了定量的表示颜色,就可以使用色差仪来模拟人眼感色,从而计算出两个色样之间的颜色差异。

色差仪

颜色基本原理是什么?

颜色是光作用在物体表面,发生不同的反射,从而刺激人的眼睛所产生的。不同的光产生不同的刺激,人们得到不同的颜色感觉。因此,颜色是由光源、物体的光学特性和人的颜色知觉特性这三大因素综合决定的。

当太阳光或其他光源照射到物体上时,由于物体对光的反射、吸收和透射的能力不同,物体所呈现的颜色结果是不同的。将可见光中所有波长的有色光,全部吸收,则物体呈现黑色;全部放射,物体呈现白色;全部透过,物体呈无色透明状;均匀吸收,物体呈现灰色。这些情形是物体对光的波长做出的非选择性吸收,物体均呈现为非彩色,也称为消色。

自然界中大部分物体,包括染色印花织物,对可见光源中各种光波具有不同的吸收率,即选择性吸收,吸收某一波长的光,而反射其互补光,从而呈现其互补光的颜色(补色)。例如,黄色染料呈黄色,是它吸收光谱中的蓝光而反射黄光的结果。

物体的颜色首先与光源有关,再者与物质的浓度有关,与物质的物理状态、物体的表面积、物体的表面性质及折光系数也有关系。人们体会到服装在日光下和霓虹灯下会呈现不同的颜色,说明物体的颜色与光源有关,所以印染行业测定颜色应在指定光源下进行。物体的颜色与物质的浓度有关,这和有色溶液的情况相似。有色物质的浓度越大,对入射光的吸收越多,颜色越深。

色差仪测色说明:

颜色的测量主要有目视评定和仪器测量两类方法。目视评定具有直观性,但易受测试人员主观因素影响。仪器测量虽能较准确、客观、重复地定量,却因结构差异使不同仪器间可比性不强,并很难反映颜色的复杂心理刺激作用。因此,两类方法都是颜色测量所不可缺少的。

目前颜色测量用仪器主要是分光测色仪或光电积分式色差仪。分光测色仪是对波长400~700nm的光谱,每隔10nm或20nm测定试样的分光反射率。近来大多采用快速扫描型和计算机联动的方式。其中计算机存储有CIE标准观察者光谱三刺激值的加权值等数据,可通过运算给出待测试样的三刺激值和色品坐标值。

分光测色仪可保证颜色测量的正确性和精密性,即可用于颜色匹配,也可用于色差测定,但该仪器价格较高。由于色差要求是两种颜色的相对关系,故精密性是主要的而正确性是次要的,因此可用价格较廉的光电积分式色差计来测量。光电测色计一般由照明光源、校正滤色器、探测器等组成,可由仪器的响应值直接给出试样和标样的三刺激值,测量速度快,但因其在原理上就存在的误差,正确性不如分光测色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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